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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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丸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为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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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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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21 |
H2011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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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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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一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晚睡前涂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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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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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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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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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松解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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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粒。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本品及阿维A酯、异维A酸或其他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皮肤晒伤者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有的需治疗2-3周才能见效,一般需在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 5.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开始治疗时可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