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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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A1800单位,维生素D600单位。辅料为:精炼食用植物油,天然鱼肝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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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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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3032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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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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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将软囊滴嘴开口后,内容物滴入婴儿口中(开口方法:建议采用将滴嘴在开水中浸泡30秒,使胶皮融化);有吞服能力的儿童、孕妇及乳母可直接吞服。一次1粒,一日1次。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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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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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3.妊娠期间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中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妊娠动物服过量维生素A可能致胎仔中枢神经系统、脊柱、肋骨、心脏、眼及泌尿道畸形。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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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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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由维生素A及维生素D组成。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必需的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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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