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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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十八种氨基酸组成。氨基酸含量为10%。氨基酸浓度(毫克/1000毫升)L-异亮氨酸560L-精氨酸790L-亮氨酸1,250L-天门冬氨酸380醋酸L-赖氨酸1,240L-半胱氨酸100(相当赖氨酸880)L-谷氨酸650L-蛋氨酸350L-组氨酸600L-苯丙氨酸935L-脯氨酸330L-苏氨酸650L-丝氨酸220L-色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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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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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93 |
国药准字H2002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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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1)用于治疗坏血病。(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可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4)可用于机体维生素C需要量大量增加时的维生素C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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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周围静脉滴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1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经中心静脉输注时,成人一日500~750ml,按一般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它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注(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0.25~0.5g;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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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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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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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1)用于治疗坏血病。(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可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4)可用于机体维生素C需要量大量增加时的维生素C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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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基酸输液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获得正氮平衡,并生成酶类、激素、抗体、结构蛋白,促进组织愈合,恢复正常生理功能。 |
维生素C又名抗坏血酸,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胶原蛋白和组织间质的合成。补充适量的维生素C可促进机体营养代谢和能量产生,增强免疫功能,提高血管适应性,改善皮肤、血管和其他组织的弹性和张力,并提高机体对应激(如感染等)的反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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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2)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3)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4)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5)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11)因本品为氯化钠溶液,限钠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