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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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基酸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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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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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29 |
国药准字H2005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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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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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本品500~2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一日输入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人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使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为至少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轧注射液(如: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营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人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子足够的能量(如:脂肪乳和葡萄糖注射用)、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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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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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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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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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提供完全、平衡的18种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包括酪氨酸和胱氨酸,用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改善氮平衡。 |
本品为肠道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可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本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耗减的病症,可应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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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