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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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基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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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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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29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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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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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本品500~2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一日输入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人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使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为至少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轧注射液(如: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营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人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子足够的能量(如:脂肪乳和葡萄糖注射用)、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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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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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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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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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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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提供完全、平衡的18种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包括酪氨酸和胱氨酸,用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改善氮平衡。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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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