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包括恶病质、厌食症、咀嚼及吞咽障碍等病况,也适用于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高的其它疾病患者,为患提供全部营养或营养补充。病人胃肠道功能应适用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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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蛋白质、铬、脂肪、钼、碳水化合物、硒、纤维、维生素A、水、维生素D3、钠、维生素E、钾、维生素K1、氯、维生素B1、钙、维生素B2、镁、烟酰胺、磷、维生素B6、铁、维生素B12、锌、泛酸、铜、生物素、锰、叶酸、碘、维生素C、氟、胆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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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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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22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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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包括恶病质、厌食症、咀嚼及吞咽障碍等病况,也适用于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高的其它疾病患者,为患提供全部营养或营养补充。病人胃肠道功能应适用肠内营养。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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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营养状况计算每日剂量。 1.以本品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患者非恶病质时,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20~25ml(约30kcal)/kg。对于恶病质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40ml(约40~50kcal)/kg。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日400~1200ml(520~1560kcal)。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20ml/小时。以后逐日增加20ml/小时,最大滴速为100ml/小时。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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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胃肠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胃肠道功能衰竭、严重消化不良或吸收不良;肠梗阻、消化道出血;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本品所含营养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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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根据成年人的营养需求量制定处方,主要应用于成年患者,较少儿童应用的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处于妊娠期前三个月的孕妇和育龄妇女每日摄入维生素A不应超过10000IU。本品与含维生素A的其它营养制剂一起使用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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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包括恶病质、厌食症、咀嚼及吞咽障碍等病况,也适用于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高的其它疾病患者,为患提供全部营养或营养补充。病人胃肠道功能应适用肠内营养。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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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脂肪、高能量、低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肠内全营养制剂,特别适合于癌症患者的代谢需要。本品所含ω-3脂肪酸以及维生素A、维生素C和维生素E能够促进免疫功能,增强机体抵抗力。此外,膳食纤维有助于维持胃肠道功能。本品所合营养成分来源于天然食品,与正常人普通饮食成分相类似,对人体无毒性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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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