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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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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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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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09 |
国药准字H1998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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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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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
口服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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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食道狭窄者禁用,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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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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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不明确,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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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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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肠道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可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本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耗减的病症,可应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支持。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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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 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 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 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品的吸收,因此,服用本品后应至少推迟半小时再服用其他药物。 7男性骨质疏松症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验证,不推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