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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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维生素A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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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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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国药准字H3102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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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预防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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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2-6岁儿童一次1粒,一日1次,连续服用不超过10日。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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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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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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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用于预防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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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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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