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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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为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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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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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H2011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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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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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晚睡前涂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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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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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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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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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松解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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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对本品及阿维A酯、异维A酸或其他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皮肤晒伤者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有的需治疗2-3周才能见效,一般需在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 5.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开始治疗时可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