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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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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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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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082 |
国药准字H2004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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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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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1-2次/天;1粒/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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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或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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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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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无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然而,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对照研究,因此除绝对需要外,在妊娠早期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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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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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奥硝唑是第三代的硝基咪唑类抗微生物药。固特主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下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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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毛性硬化症慎用。 2肝脏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