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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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硝唑。 |
主要成分为双氧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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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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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75 |
国药准字H109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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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1.急慢性风湿性、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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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次/天;1粒/1次。 |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者一日1~2次,一次1片(75mg),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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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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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无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然而,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对照研究,因此除绝对需要外,在妊娠早期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妊娠期间,一般不宜使用,尤其是妊娠后3个月。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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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1.急慢性风湿性、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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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奥硝唑是第三代的硝基咪唑类抗微生物药。固特主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下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
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临床毒理研究:给大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芬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未发生不育。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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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毛性硬化症慎用。 2肝脏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 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应慎用双氯芬酸; 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 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 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 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