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当归、丹参、熟地黄、五灵脂(醋制)、山楂(炭)、川芎、肉桂、木香、益母草、青皮、白芍、炮姜、香附(醋制)、茺蔚子、延胡索、红花。 |
|
生产企业 |
北京永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东日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566 |
国药准字Z200800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乳房胀痛、腰酸背痛、情绪波动、头痛、恶心、腹泻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口服。一日三次,一次4粒。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老人注意事项: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乳房胀痛、腰酸背痛、情绪波动、头痛、恶心、腹泻等。 |
|
药理作用 |
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方中所选之药物有活血化瘀,行气散寒,止痛之效。选用活血祛风止痛的川芎,祛瘀止痛、活血通经的丹参,攻寒止痛的炮姜和肉桂,活血理气止痛的延胡索,行气醒脾治腹痛的木香等。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