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炎症,退行性病变及创伤引致的局部肿胀,脊柱疼痛性疾病,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腱鞘炎,血栓性浅静脉炎,静脉曲张,同时也可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后的静脉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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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g含七叶皂苷钠10mg与水杨酸二乙胺50mg。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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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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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6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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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炎症,退行性病变及创伤引致的局部肿胀,脊柱疼痛性疾病,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腱鞘炎,血栓性浅静脉炎,静脉曲张,同时也可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后的静脉护理。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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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或多次将凝胶涂于患处皮肤。除特别需要,否则无需揉擦。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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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破损皮肤表面及放射性治疗的皮肤忌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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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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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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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炎症,退行性病变及创伤引致的局部肿胀,脊柱疼痛性疾病,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腱鞘炎,血栓性浅静脉炎,静脉曲张,同时也可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点滴后的静脉护理。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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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七叶皂苷钠具有以下作用:抗组织水肿、促进血液循环、减少血管通透性、防止组织内水分存积和消除局部水肿引起的沉重感和压力。水杨酸二乙胺可增强抗炎作用,并有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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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严重的脊椎疾病、外伤的处理及静脉的疾病时本品可与七叶皂苷钠片或注射液用七叶皂苷钠配合使用。 2.本品不能用于黏膜组织。 3.本品治疗溃疡时,将凝胶涂于溃疡周围皮肤,避免触及溃疡面。 4.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