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异丙吡仑,化学名称为:N-(2-甲基-2-哌啶基-乙基)-N-(2-吡啶基)丙酰胺富马酸盐。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18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一日1~2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儿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激活抑制脊柱侧索释放疼痛传递物质的道路途径,导致内因子超级化,与U亚型阿片受体结合后抑制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从而消除疼痛反应。 |
||
注意事项 |
1、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50mg。 2、分娩止痛慎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