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3,4,6-四-氧-乙酰基-1-硫代-?-右旋-吡喃葡萄糖-硫(三乙基磷)金盐。 分子式:C20H34AuO9PS 分子量:678.5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22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剂量为成人一日口服金诺芬6mg(2片),可在早饭后服2片,或早饭及晚饭后各服1片,初始剂量也可一日3mg(1片),二周后增至一日6mg(2片);如服用六个月后效果不显著,剂量可增加至一日9mg(3片),分3次服用;一日9mg(3片)连服三个月效果仍不显著,应停止用药。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
副作用 |
1对金有过敏反应,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肺纤维化,剥脱性皮炎,骨髓再生障碍、进行性肾病,严重肝病和其他血液系统疾病。 2孕妇、哺乳期妇女亦不宜使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暂无相关证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典型或肯定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一种或多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效果不显著或无法耐受的,可接受金诺芬治疗。金诺芬不能消除已出现的骨关节破坏,但有可能阻止或减缓关节的进一步损害。由于金诺芬起效慢,平均为3个月,有迟至5~6个月者,所以在服用金诺芬的同时宜加服非甾体抗炎药(NSAID),以便在金诺芬发挥作用前减轻病人类风湿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起效较慢的抗类风湿关节炎药。药理学试验证明本品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按金诺芬3.86(金1.12)mg/kg一日2次,给清醒的狗连续口服3天,心电图未有明显变化,按15.5(金4.5)mg/kg导入麻醉狗的十二指肠内,给药1~3小时后,血金浓度可达0.5?g/ml~1.0?g/ml,对血压心率及呼吸均无影响。本品抗类关节炎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 |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医生在开处方以前,应充分了解适应症和不良反应,并告之病人,使病人能随时反映治疗中的情况。 2治疗开始前应做下列项目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前三项在服药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其余化验也应定期检查。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