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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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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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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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2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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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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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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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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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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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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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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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