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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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100m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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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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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7 |
国药准字H31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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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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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1~1.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 4~6 16~21 1.5~2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2~3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3~3.5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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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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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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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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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本品镇痛作用的机制尚未十分明了,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及可能与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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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 |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