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化学名称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分子式为C19H16CINO4分子量357.7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44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肾功能不全、孕妇、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由吲哚美辛和盐酸氨基葡萄糖按1∶3的比例制成,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5mg,在体内发挥吲哚美辛和氨基葡萄糖的作用。吲哚美辛为非甾体类抗炎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发挥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氨基葡萄糖进入体内后,刺激和恢复透明质酸和蛋白聚糖的生物合成,抑制巨噬细胞产生超氧自由基及对关节软骨有破坏作用的酶;并且能防止糖皮质激素对软骨细胞的损害及由某些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前列腺素合成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可减少损伤细胞的内毒性因子的释放。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