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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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化学名称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分子式为C19H16CINO4分子量357.79。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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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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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44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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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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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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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肾功能不全、孕妇、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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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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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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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由吲哚美辛和盐酸氨基葡萄糖按1∶3的比例制成,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5mg,在体内发挥吲哚美辛和氨基葡萄糖的作用。吲哚美辛为非甾体类抗炎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发挥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氨基葡萄糖进入体内后,刺激和恢复透明质酸和蛋白聚糖的生物合成,抑制巨噬细胞产生超氧自由基及对关节软骨有破坏作用的酶;并且能防止糖皮质激素对软骨细胞的损害及由某些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前列腺素合成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可减少损伤细胞的内毒性因子的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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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