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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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柿蒂、大黄、冰片、芒硝、田螺壳(炒)、橄榄核(炒炭)。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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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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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Z37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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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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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3次,使用前可以花椒水或温开水坐浴,七天为一疗程或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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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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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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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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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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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