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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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蕲蛇肉、全蝎、地龙 、僵蚕(炒)、穿山甲(制)、豹骨(制)、人工 麝香 、 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龟甲(制)、朱砂、天麻、防风、羌活、白芷、川芎 、葛根、麻黄、肉桂、细辛、附子(制)、油松节、桑寄生、骨碎补(炒)、威灵仙(酒炒)、粉萆薢、当归、赤芍、片姜黄、血竭、三七、乳香(制)、没药(制)、人参 、 黄芪、白术(炒)、茯苓、甘草、天竺黄、制何首乌、熟地黄、玄参、黄连、大黄、化橘红、青皮(醋炒)、沉香、檀香、广藿香、母丁香、 冰片、乌药、豆蔻、草豆蔻、香附(醋制)、两头尖(醋制)、建曲、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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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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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Z11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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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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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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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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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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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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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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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运动员慎用。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