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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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人参皂苷R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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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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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Z200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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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培元固本,补益气血。与化疗配合用药,有助于提高原发性肺癌、肝癌的疗效,可改善肿瘤患者的气虚症状,提高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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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饭前空腹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8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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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1.少数患者服药后可出现口咽干燥、口腔溃疡。如果过量服用可能出现咽痛、头晕、耳 鸣、鼻血、胸闷、多梦等。 2.I期临床试验中,高剂量组有一例受试者用药期间出现转氨酶轻度异常,但尚不能确定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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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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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培元固本,补益气血。与化疗配合用药,有助于提高原发性肺癌、肝癌的疗效,可改善肿瘤患者的气虚症状,提高机体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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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主要药效学试验证实,人参皂苷Rg3口服,对多种动物移植性实体瘤具有抑制作用。与化疗合并用药,对小鼠H22腹水型肝癌有增强疗效作用,并能调节免疫功能,防止白细胞下降、脱发等。该药尚可抑制肿瘤血管内皮细胞的增殖生长和新生血管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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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1.火热证或阴虚内热证者慎用。 2.有出血倾向者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