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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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黄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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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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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0 |
国药准字Z2003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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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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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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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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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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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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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本品对大肠杆菌和脆弱类杆菌所致小鼠皮下混合感染的脓肿形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脆弱类杆菌腹腔注射所致的小鼠感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和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伤寒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本品对大肠杆菌和脆弱类杆菌所致小鼠皮下混合感染的脓肿形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脆弱类杆菌腹腔注射所致的小鼠感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和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伤寒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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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1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