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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 医保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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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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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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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成人:1.抗风湿:一次0.4-0.8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性关节炎用量大。一日最大用药量不超过2.4g。2.轻、中度疼痛:(1)一次0.2-0.4g,每4-6小时1次。一日最大用药量不宜超过2.4g。(2)分散片:推荐剂量为一次0.2-0.4g,一日3次。(3)缓释片:一次0.3-0.6g,早、晚各一次。(4)缓释胶囊:一次0.3g,早、晚各一次。(5)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3.发热:(1)一次0.2g,一日3-4次。(2)分散片:推荐剂量为一次0.2-0.4g,一日3次。(3)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4.抗炎:(1)缓释片:一次0.3-0.6g,早、晚各一次。(2)缓释胶囊:一次0.3g,早、晚各一次。(3)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局部给药乳膏:依患处面积大小,取适量轻揉患处,一日3-4次。搽剂:涂患处,一次2-4ml,一日3次。直肠给药一次100mg,如需再次用药应间隔4小时以上。  儿童:口服给药12岁以上儿童用法用量同成人(除风湿性疾病)。1-12岁儿童用法用量如下:1.发热:(1)分散片、混悬液:推荐剂量为一日20mg/kg,分3次服用。(2)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3)混悬滴剂具体用法如下:一次5-10mg/kg,需要时每6-8小时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或参照下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药过敏者。(2)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溃疡合并出血(或穿孔)者。(4)有失血倾向者。(5)孕妇。(6)哺乳期妇女。(7)脱水小儿禁用本药滴剂。(8)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本药乳膏。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测定进入母乳极低量的布洛芬很少有可用的研究,总之,本品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镇痛、抗炎和解热的作用。精氨洛芬为布洛芬精氨酸盐,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布洛芬的吸收速度更快,服药后15~30分钟即达到止痛作用。并能发挥止痛和抗炎的作用,治疗效果良好。使用中等剂量,每天用药1.2g,主要起解热止痛作用。大剂量具有显著的抗炎作用。【药代动力学】颗粒剂所含的布洛芬被迅速吸收。在口服200mg后15~30分钟即可达到相当于25mg/L活性成份的最大平均血浆浓度(与其它布洛芬剂型相比,其它布洛芬剂型在服药后1~2小时才能达到15mg/L的平均血浆浓度)。本品主要通过小肠吸收,血浆半衰期为1.5~2小时。同时蛋白结合率达约99%。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迅速通过肾脏排泄。即使在长时期治疗间也无蓄积现象的报道。服用布洛芬后,布洛芬及其它的代谢产物在24小时内完全排泄。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溃疡合并出血(或穿孔)者。4.有失血倾向者。5.孕妇。6.哺乳期妇女。7.脱水小儿禁用本药滴剂。8.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本药乳膏。3.慎用1.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此病史者(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3.血友病或其它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患者。4.有消化性溃疡史者。5.肠胃疾病患者。6.严重肝功能不全者。7.肾功能不全者。8.红斑狼疮或其它免疫疾病患者。9.6个月以下小儿。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晚期用药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妊娠晚期为D级。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24小时后该作用即可消失)。2.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酸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3.氨基转移酶升高。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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