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和伴有可逆性气道梗阻的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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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丙卡特罗,其化学名称为:5-(1一羟基-2-异丙氨基丁基)-8-羟基喹诺酮盐酸盐半水合物。 |
本品主要有成份为福多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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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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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16 |
国药准字H2009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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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和伴有可逆性气道梗阻的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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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次,每次吸1~2喷;小儿每次1喷或遵医嘱。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片),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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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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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未熟儿、新生儿及乳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有关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只有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给予本品(在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口服本品600mg/kg,约相当于临床用量的30倍时出现流产;大鼠围产及哺乳期给予本品2000mg/kg,相当于临床用量100倍时仔代发育收到抑制)。 2.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因动物试验(大鼠)中发现本品可进入乳汁。 儿童用药:尚未对福多司坦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生理功能低下,应注意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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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和伴有可逆性气道梗阻的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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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β2受体激动剂,对气管平滑肌的β2肾上腺素受体有较高的选择性,从而起到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还具有一定的抗过敏作用,不仅可抑制速发型的气道阻力增加,而且可抑制迟发型的气道反应性增高。本品尚可促进呼吸道纤毛运动。 |
药理作用:本品属粘液溶解剂,对气管中分泌粘痰液的杯状细胞的过度形成有抑制作用,对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的产生有抑制作用,因而使痰液的粘滞性降低,易于咳出。本品还能增加浆液性气管分泌作用,对气管炎症有抑制作用。毒理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2000mg/kg剂量,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兔给予600mg/kg剂量,少数动物出现流产,未见致畸胎作用。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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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连续过度使用时,可能发生心律失常及心跳骤停,特别是在症状发作时使用过度更易发生这种情况。 2.在按照【用法与用量】正确使用而无效时,应认为本品不适用而应停止用药。尤其对小儿用药要进行正确的指导。 3.发病严重而吸用本品效果不明显时,应尽快送医院治疗。 4.甲状腺机能亢进症、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5.因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在皮肤试验12小时前要停用本品。 6.有报告β2激动剂可引起严重的血清钾降低。黄瞟呤衍生物、甾体激素以及利尿剂并用时有增加β2激动剂降低血清钾的作用,所以对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