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呼吸道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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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芦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班布特罗,化学名称为: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 分子式:C18H29N3O5·HCl 分子量:4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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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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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23 |
国药准字H200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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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呼吸道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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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为0.4g。疗程5~10日。对前列腺炎的疗程可达4周。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 ~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 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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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心悸、心动过速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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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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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呼吸道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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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大肠埃希菌、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均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葡萄球菌属、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效。本品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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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分钟,宜隔天使用。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 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