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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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丁司特。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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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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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12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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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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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吞服,禁止嚼碎。一日两次,一次1粒。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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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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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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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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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白三烯D4(LTD4)和血小板激活因子(PAF)炎性介质等所致离体动物气道平滑肌的收缩有抑制作用;可缓解炎性介质所致豚鼠的气道平滑肌痉挛,并能抑制实验性动物的被动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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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药和甾体类药物等不同,不能迅速缓解正在发作的症状。 2急性脑梗塞及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3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4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