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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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丁司特。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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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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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12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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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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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吞服,禁止嚼碎。一日两次,一次1粒。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2~3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3~4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5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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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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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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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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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白三烯D4(LTD4)和血小板激活因子(PAF)炎性介质等所致离体动物气道平滑肌的收缩有抑制作用;可缓解炎性介质所致豚鼠的气道平滑肌痉挛,并能抑制实验性动物的被动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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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药和甾体类药物等不同,不能迅速缓解正在发作的症状。 2急性脑梗塞及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3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4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