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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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侧柏叶、紫锥菊根、苍白锥菊根、赝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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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
德国夏菩天然药物制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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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25 |
注册证号Z201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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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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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30毫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片,每日早、中、晚吞服或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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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含紫锥菊的药物制剂可引起皮疹,发痒,罕见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头晕和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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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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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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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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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如症状加重或持续时间超过10 天;在此期间如出现呼吸困难、发热或脓性、血性分泌物等,请及时随访医师。 4. 已知对乳糖或蔗糖不耐受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