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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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车费为盐酸氨溴索6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丙二醇、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磷酸氢二钠、枸橼酸、香料、胭脂红、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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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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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86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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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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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4g,每日一次,静脉滴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用量见下表:0~1岁,遵医嘱;1~2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2次;2~6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用量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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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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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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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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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剂。对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强力的杀菌活性。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本药抗菌效力优良。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表明,本品优于诺氟沙星、依诺沙星。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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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3.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