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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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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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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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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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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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天5~6次,一次1~2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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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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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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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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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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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眼部充血、红肿、瘙痒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后再用; 2.本品不得作为隐形眼镜的冲洗液使用; 3.使用2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