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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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钠。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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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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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9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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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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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天5~6次,一次1~2滴。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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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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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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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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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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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眼部充血、红肿、瘙痒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后再用; 2.本品不得作为隐形眼镜的冲洗液使用; 3.使用2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