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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膜

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膜

处方 非医保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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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花粉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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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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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膜
复方麻黄碱色甘酸钠膜
克拉霉素片
克拉霉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内含色甘酸钠0.4mg,醋酸地塞米松0.04mg,盐酸麻黄碱1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生产企业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609

国药准字H109602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花粉症的治疗。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用法用量

外用。每侧一次一片,一日3~4次或遵医嘱。用棉签或将药膜卷成细卷送入患侧鼻孔下鼻甲处,即自行粘住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3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成分

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副鼻窦炎,花粉症的治疗。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药理作用

色甘酸钠能稳定肥大细胞膜,制止肥大细胞释放致敏介质如组胺、白三烯和缓激肽等。减少过敏反应介质对组织的损伤。醋酸地塞米松: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蒂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盐酸麻黄碱可收缩黏膜血管。缓解鼻黏膜充血肿胀引起的鼻塞,缓解荨麻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反应。本品使少量的药物溶解并均匀分散在成膜材料中,药膜黏附于鼻腔黏膜上,使药物与黏膜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充发挥作用。三药联合应用,产生抗炎、抗过敏、收缩黏膜血管的作用.

1.药理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 本品特点为在体外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 2.毒理 本品除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一次是弱阳性另一次为阴性结果外,其他体外致突变试验如沙门菌/哺乳动物细胞微粒体试验、细菌致突变频率试验、大鼠肝细胞DNA合成测定、小鼠淋巴瘤测定、小鼠显性致死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均为阴性。 生育、生殖研究表明,雌性、雄性大鼠给用克拉霉素160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是人用最大推荐剂量的1.3倍),对大鼠动情期、生育能力、分娩及子代的数量和存活率均无影响。给予猴子口服克拉霉素150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是人用最大推荐剂量的2.4倍),出现胚胎丧失。 动物长期毒性研究未证实克拉霉素有致癌性。

注意事项

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头痛、焦虑不安、心动过速、眩晕、多汗时应减量或停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连续使用不宜超过1周。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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