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科辅助用药。用于内眼手术中眼内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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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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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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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42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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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科辅助用药。用于内眼手术中眼内冲洗。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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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作眼内冲洗时,按以下用量:白内障手术20~500ml;玻璃体手术50~4000ml;青光眼手术20~50ml,或根据术中需要决定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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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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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无特殊应用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应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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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科辅助用药。用于内眼手术中眼内冲洗。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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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钠和氯是机体重要的电解质,主要存在于细胞外液,对维持人体正常的血液和细胞外液起重要作用。外用,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洗涤伤口、冲洗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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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静脉注射。 2.在本品中添加任何其他药物应考虑到对眼组织的毒性和损害。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