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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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连、磁石(煅)、木香、路路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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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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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49 |
国药准字Z20054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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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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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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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及眼内压高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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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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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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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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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