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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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射干,牛蒡子,桔梗,陈皮,甘草,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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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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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49 |
国药准字Z200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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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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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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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及眼内压高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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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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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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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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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