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环丙沙星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曲安奈德。 |
|
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0 |
注册证号HC201810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药膏在患处的用量以达到完全覆盖患处为佳。不要反复揉擦。刚刚涂抹药膏时可能感觉药物呈颗粒,口腔有砂砾感。药膏涂好后就可以形成光滑的薄膜。最好在睡前使用,这样可以使药物与患处整夜接触。如果症状严重,需要每天涂2-3次。以餐后用药为宜。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这种制剂不能耐受者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炎症、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弱、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皮疹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