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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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猪全眼球与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本品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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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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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09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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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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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或遵医嘱,30日为一个疗程。滴眼每日2-4次。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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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禁用。 3.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者禁用,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4.正在使用汞制剂者禁止同时使用本品。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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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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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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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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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用药后如出现皮肤瘙痒及全身不适者,应停用。 2.本品如有振摇后不消失的析出物,则不能使用。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