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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碘肽滴眼液

氨碘肽滴眼液

处方 非医保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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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碘肽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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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氨碘肽滴眼液
氨碘肽滴眼液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卡波姆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4

H201502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副作用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在一项针对干燥性角结膜炎病人的研究中发现,本品治疗6周后泪液驱散时间由平均5.3秒延长至11.2秒。SchimerⅠ试验值由4.8mm升高到10.7mm。非临床毒理研究:无法建立LD50值,因为本品没发现毒性。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试验中,本品没有显示出任何刺激性。在用豚鼠进行的敏感性试验中,没有发现本品有潜在的敏感性。给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没有显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注意事项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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