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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 医保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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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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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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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替米沙坦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398

H200702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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