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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分散片

头孢克洛分散片

处方 医保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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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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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分散片
头孢克洛分散片
维生素B12滴眼液
维生素B12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维生素B12 。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052

国药准字J200901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成分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搔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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