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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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其为一种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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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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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H2004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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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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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次。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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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后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粪便染成黑色,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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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遵医嘱。儿童用药: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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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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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顺铂等抗癌药物引起的恶心及呕吐有明显抑制作用。动物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昂丹司琼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 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静脉注射给药,10mg/kg和60mg/kg组动物出现进食量和体重增加,可逆性的心脏、肝脏、脑和肾上腺重量加大。狗连续静脉注射给药3个月,剂量达30mg/kg时,给药后发即刻出现呕吐和流涎等症状。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及妊娠初期给药剂量60mg/kg时,对母体动物的生殖功能及胎仔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大鼠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剂量达100mg/kg时,出现胎盘重量(F1)减少及雄性新生鼠(F1)的肾脏及肾上腺重量增加,但对母体、胎仔(F1和F2)及新生鼠(F1)的发育和功能均未表现出明显影响。家兔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0.3mg/kg时,出现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剂量达3.0mg/kg时出现胎仔发育轻度抑制,达30mg/kg时出现胎仔死亡率轻度增加,但未出现致畸性。大鼠围产期静脉注射给药达100mg/kg时,对母体动物无明显影响,但雄性仔鼠出现肝脏重量稍减轻。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本品可经大鼠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本品用药期间应中止授乳。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但体外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出现染色体结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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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遇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
1.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铋浓度超过0.1μ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服药前后半小时和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制酸药和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及其他碱性药物,因牛奶和制酸药可干扰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