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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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比沙可啶(C22H19NO4)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分子式:C22H19NO4分子量:361.4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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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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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11 |
国药准字Z2009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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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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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1次,睡前服。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成人的一半。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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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疑有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及肠道梗阻之急腹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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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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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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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通过与肠黏膜的直接接触,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肠反射性蠕动增加而导致排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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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 2在服药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后1~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3孕妇慎用; 4避免将本品接触眼睛,皮肤黏膜; 5用药后如发生直肠出血或无效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当排便的习惯突然改变且持续2周以上时,应用缓泄药应咨询医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