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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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比沙可啶(C22H19NO4)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分子式:C22H19NO4分子量:361.4 |
龙胆、大黄、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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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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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11 |
国药准字Z2002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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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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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1次,睡前服。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成人的一半。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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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疑有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及肠道梗阻之急腹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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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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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健胃制酸。用于干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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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通过与肠黏膜的直接接触,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肠反射性蠕动增加而导致排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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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 2在服药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后1~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3孕妇慎用; 4避免将本品接触眼睛,皮肤黏膜; 5用药后如发生直肠出血或无效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当排便的习惯突然改变且持续2周以上时,应用缓泄药应咨询医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