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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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化学名称: N", N'-二乙基-N-(7-氯-4-喹啉基)-1,4-戊二胺二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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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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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73 |
国药准字H4402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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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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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1~0.2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②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④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2、小儿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②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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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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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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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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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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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
1. 心脏病患者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