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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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复方雷尼替丁胶囊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盐酸雷尼替丁(以C13H22N4O3S计)150mg、枸橼酸铋钾(以铋计)110mg。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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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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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73 |
国药准字H2003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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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及良性胃溃疡。与适宜抗生素合用治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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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1~0.2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粒,每日二次,餐前口服。疗程不宜超过6周。幽门螺杆菌阳性患者若与抗生素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剂量与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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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可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失眠。舌苔发黑、灰褐色便,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ALT、AST及血清肌酐轻度升高。 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等,生殖内分泌系统:可逆性阳痿、男性乳房发育。上述情况的发生频率均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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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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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有关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因此不宜用于儿童。老年用药:1.老年患者(≥65岁)若用药后仅血清雷尼替丁升高,而血清枸橼酸铋不高于普通人群,则一般无需调整剂量;2.肾脏清除率下降,有可能使老年患者血清雷尼替丁和枸橼酸铋升高,若肌酐清除率<25ml/min则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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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及良性胃溃疡。与适宜抗生素合用治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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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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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或慎用。 2.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6周)。 3.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