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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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伊托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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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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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73 |
国药准字H2001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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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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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1~0.2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每次1片,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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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分泌增加。2.神经精神系统:偶见头痛、睡眠障碍等。3.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确认应停药)。4.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等。偶出现血DUN,肌酐值升高。其他可见背部疼痛、疲乏、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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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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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容易出现副作用,应当进行充分观察,确认出现副作用时,应当慎重给药、减量或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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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中的敏感菌株引起的中、重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伤寒副伤寒菌痢以及由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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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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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老年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抗胆碱药物合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