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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胶囊

酮康唑胶囊

处方 非医保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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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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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酮康唑胶囊
酮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主要成分

酮康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其化学名称为: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

生产企业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JanssenPharmaceutical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565

H201304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细胞/μ1)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惯疗法。

用法用量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成人:1.皮肤感染:口服,一日1次,一次0.2g,与饭同用。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次,一次0.2g。2.阴道念球菌病:口服,一日1次,一次0.4g,与饭同服。儿童:1.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50mg。2.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日1次,一次0.1g。3.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深部真菌感染:成人:一日2次,一次0.2g。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

为达到最佳吸收,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服药后至少1小时内不要进食。对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应将本口服液在口腔内含漱约20秒后再吞咽。吞咽后不可用其它液体漱口。1.治疗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连服1周。服药1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1周。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连服2周。服药2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剂量的患者,如症状无明显改善,疗程不应超过14天。2.预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开始于细胞抑制剂治疗前和移植手术一周前,治疗一直持续至嗜中性粒细胞数恢复正常(即>1000个细胞/μl)。3.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的经验治疗首先应给予伊曲康唑注射液进行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2次。给药4次后,改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剂的输液时间均应在1小时以上。然后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进行治疗,直至临床意义的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消除。对疑为系统性真菌病发热患者超过28日经验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副作用

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病人或已知对此药过敏的病人。大鼠实验中,本品在80mg/Kg剂量时可引起胎仔并趾,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孕妇忌用。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孕妇,只有在疾病危及生命且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治疗结束后的下一次月经周期。禁与以下药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三唑仑、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经CYP3A4酶代谢的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小儿中的应用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用缺乏资料,因此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小儿。2岁以上儿童亦不宜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如发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难产等。美国FDA资料表明,该药在孕妇中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研究有毒性,对人类研究缺乏充足的资料。因此孕妇应避免应用。 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类应用本品尚未证实有问题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儿发生核黄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妇女有指征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1.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癣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2.胃肠道酵母菌感染。3.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细胞/μ1)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惯疗法。

药理作用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对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曲霉、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属等作用差。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2毒理: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糖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的病人,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和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二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反应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灰黄霉素治疗的病人,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本品应与饭同时服用。由于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应至少间隔两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此药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病人,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病人,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利福平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前者会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肝脏毒性,因此两药不应同时服用。 环孢菌素A与酮康唑同时服用会升高前者的血药浓度。当两药同时服用时,应对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本品有与抗凝剂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未能证实,同时服用应定期监测。 对酒精极少发生戒酒样作用。 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应停止哺乳。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以确定适宜的剂量。5.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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