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地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 |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80 |
国药准字H201100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
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0.1g(效价),一日3次。 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3次口服。 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 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晚期HIV感染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的时间和程度确定。 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 1.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良好对照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入人乳,且更昔洛韦治疗可引起动物致癌和致畸效果,考虑更昔洛韦对乳儿可能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期停止授乳。使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哺乳前最少的安全间隔尚未知。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由于潜在长期的致癌性和生殖毒性,故在儿科人群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仅在仔细评价且认为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报道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报道的事件相似。粒细胞减少症(17%)和血小板减少症(10%)是最常报道的不良事件。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尚未确立。由于老年个体通常肾小球滤过率低,故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中应特别注意评价肾功能。对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或以上患者,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个体不同。其他的临床实践亦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 |
|
成分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2.中耳炎、鼻窦炎;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
药理作用 |
1.抗菌作用 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有广范围的抗菌谱,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比以往的口服头孢菌素有更强的抗菌活性,其作用方式是杀菌性的。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对β-内酰胺酶的产生菌也具有优异的抗菌活性。 2.作用机制 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对青霉素结合蛋白(PBP)l(la.lbs)、2、3的亲和力强,但对不同细菌的活性部位有所差异。 |
||
注意事项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4.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4.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4.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可能引起骨髓抑制;4. 可能引起精神异常;5. 可能引起胰腺炎;6. 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7. 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