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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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联苯苄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其化学名称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并吡喃-7-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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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ChiesiS.A.Fr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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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09 |
H2002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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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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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搓揉几分钟。 |
用法用量初期治疗需用75%的酒精稀释4-5倍后使用,随着皮肤对药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释2-3倍后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笔蘸药涂在患处,注意尽量不涂到患处以外的部位。1-2小时后,照射阳光或紫外线(320~380nmU.V.A.)。初照时间为0.5-1分钟,以后每周增加1分钟,出现明显红斑反应时,不再增加照射剂量。隔日或每日治疗一次。外用与内服配合使用,疗效更佳(内服方法参见敏柏宁片说明书)。疗程视适应症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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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1;红斑狼疮症、红细胞生成性卟啉症和着色性干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肤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药物或放射治疗的患者。4;无晶状体的患者(因没有晶状体,视网膜损害的危险性明显增加)。5;对补骨脂类有特异反应或过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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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资料。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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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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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咪唑类抗真菌剂,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对皮肤真菌、酵母菌(酵母菌是一些单细胞真菌,并非系统演化分类的单元。酵母菌是人类文明史中被应用得最早的微生物。可在缺氧环境中生存。目前已知有1000多种酵母,根据酵母菌产生孢子(子囊孢子和担孢子)的能力,可将酵母分成三类:形成孢子的株系属于子囊菌和担子菌。不形成孢子但主要通过出芽生殖来繁殖的称为不完全真菌,或者叫假酵母(类酵母)。目前已知大部分酵母被分类到子囊菌门。酵母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主要生长在偏酸性的潮湿的含糖环境中,而在酿酒中,它也十分重要。而且猫吃了还会胀大,非常的危险。)、霉菌及其它真菌,如秕糠状鳞斑霉菌,微小棒状杆菌有效。体外试验表明本药对皮肤真菌(如发癣菌)的作用主要是杀菌,而对酵母菌的作用主要是抑菌。本药能很好地透过被感染的皮肤,作用迅速并持续时间长,维持时间超过48hr。 |
本品(8-甲氧补骨脂素)是从尼罗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种子内提取出来的光敏化剂,具有光动力学作用,使皮肤对太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谱在320~380nm之间,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动物试验显示甲氧沙林没有致畸作用。小规模人体临床试验数据也未显示有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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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联苯苄唑过敏者及已知对鲸蜡硬脂醇过敏者。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药是强力光敏药物,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2.照射治疗后,应清洗患处并遮盖治疗部位,以避免过度阳光或紫外线照射,防止烧伤的风险。3.长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肤老化,皮肤呈深红色或起水泡,应停药数日,直到以上症状消失。4.治疗接近眼部时,应避免药液进入眼内,并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线的太阳眼镜,以避免晶体受损而发生白内障。5.建议青年女性在治疗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儿童接触。 |